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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署名权(音乐作品)转让合同

协议内容
甲方(转让方):铜陵祥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:叶宋媛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40700MA2R995Q3H
地址: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天地花园2栋20号

乙方(受让方):
身份证号码:
电话:
地址:

鉴于甲方是本合同所涉及音乐作品曲谱著作权的所有者,现甲乙双方友好协商,就甲方向乙方授权转让其创作的音乐作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一 、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
1、转让作品的转让费用采取一次性买断方式:
A、音乐作品总计费用(含税):人民币( )元 , 大写( );
B、甲方指定账户信息
开户行:
开户名:
账号:
C、因虚拟商品的特殊性,乙方承诺:
1、在本合同签订前,乙方已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购买歌曲的费用;
2、乙方已经明确知晓,一经购买甲方有权拒不退款。
二、知识产权
1、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歌曲名为《 》,作词: ,作曲: ,保证该作品为原创;
2、乙方受让甲方对其作品享有的复制权、发行权、出租权、展览权、表演权、广播权、放映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、摄制权、改编权、翻译权、汇编权(甲方不保留词曲署名权)。
3、甲方授权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作品进行修改。
4、本合同签订后,甲方通过发送邮件或QQ的方式将本合同项下的音乐作品发送给乙方。
4、乙方发行该歌曲产生的任何收益与甲方无关;
5、授权范围:全球,期限:永久;
6、 甲方不得再将该作品转让给第三方,如有违约,乙方可追究甲方侵权行为;
7、 甲方应对该作品的交易信息严格保密,不得对外公开泄露;
三、违约责任
1、甲方如因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,甲方应全额退款交易费用,同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(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、诉讼费、保全费、评估费、拍卖费、差旅费等)。
四、争议解决
1、本协议的订立、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;
2、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,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时,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五、其他
1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;
2、本合同履行期间,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,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;
3、本合同(及附件)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
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(签字):
日期:

乙方(签字):
日期: